作者:APP干货铺子 · 2021-09-14
9月13日消息,由银保监会起草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险业务监管的相关通知,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稿看,总体基调是“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确立了六大准入条件和五大经营行为规范,并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应严格管控受托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行为,避免出现影响业务数据真实性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显示,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6个条件:
(1)符合《保险法》《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连续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
(3)连续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价为B类及以上;
(4)一年内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5)一年内未存在经营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严重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情形;
(6)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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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续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价为B类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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